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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控规建议图则方案公示 服务区共分三大类
来源:乐居买房2021-11-03 16:24:17

  乐居买房讯 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网发布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控规建议图则方案公示》,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进绿色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合理确定服务区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编制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图则。

  该建议图则根据《海南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总体规划》将高速服务区划分为基础型服务区、综合型服务区以及拓展型服务区,并对每种类型服务设施的规模给予指标性限制,实际建设中可根据该服务设施具体参数进行测算,在其指标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

  原文如下:

  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控规建议图则方案公示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进绿色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合理确定服务区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图则,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 公示内容

  该建议图则根据《海南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总体规划》将高速服务区划分为基础型服务区、综合型服务区以及拓展型服务区,并对每种类型服务设施的规模给予指标性限制,实际建设中可根据该服务设施具体参数进行测算,在其指标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

  基础型服务区,可满足高速公路使用者的基本需求,主要设施有停车场、加油站(加气、加电)、便利店、汽修站、公测以及咖啡简餐为主的小型饮品店。用地面积建议控制在约30-35亩。

  综合型服务区,集停车、加油(加气、加电)、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用地面积建议控制在约45-50亩。

  拓展型服务区,除基本型(或综合型)服务区标准设置相关服务设施外,可根据服务区所在地区的资源和环境优势、地域特色等,由地方政府征地和商家共同建设毗邻服务区建设旅游休闲、自驾车(房车)营地、自行车(徒步)中转驿站、物流仓储基地及民俗风情体验区等特色拓展区。用地面积建议控制在约60-80亩。

  (一)用地情况

  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贸港和国际旅游岛对交通服务的需求,探索适合海南省省情和高速公路网络特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加油、加气站向综合能源补给站转型升级,支持综合能源补给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功能,支持拓展非油品便民便捷增值服务功能,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用地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用地为公路用地。

  (二)指标控制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指标:容积率≤0.5,建筑限高≤12m,建筑密度≤40%。

  公路用地指标:基础型服务区容积率≤0.15,建筑高度≤15m,建筑密度≤15%,绿地率≥20%;综合型服务区容积率≤0.3,建筑高度≤15m,建筑密度≤15%,绿地率≥20%;

  拓展型服务区容积率≤0.3,建筑高度≤15m,建筑密度≤15%,绿地率≥20%。

  (三)加强建筑风貌管控

  避免超大体量建筑,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体量紧凑集中,功能和空间形态应具有时尚、现代感;同时注重公路景观与沿线地形地貌、民族特色、地方风情相互融合。将服务区建筑风貌管控贯穿于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塑造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风貌形象特色。

  (四)其他

  高速公路服务站内建设的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另行出具规划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30天)

  三、公示地点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gtzxghc@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邮政编码:5701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38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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