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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拍卖出让三宗商务用地 起始价41162万元
来源:乐居买房2021-12-11 09:16:54

  乐居买房讯  12月10日,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拍卖出让编号为27010-202128、27010-202129、27010-202130号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三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对应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都将用于互联网产业使用

  原文如下: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委托(02)告字〔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拍卖出让编号为27010-202128、27010-202129、27010-202130号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概况

  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

  (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非澄迈县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澄迈县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咨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5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12月30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5时整(北京时间)。

  (二)拍卖会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五、其他事项

  (一)27010-202128、27010-202129、27010-202130号等3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对应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该3宗地块的土地收回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目前该3宗地块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核查,该3宗地块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后再次组织供应的土地。

  27010-202128、27010-202129、27010-202130号等3宗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澄迈县2021年建设用地计划。27010-202128号地块、27010-202129号地块、27010-202130号地块将用于互联网产业使用。

  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建筑退用地红线≥4米,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3宗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该3宗地块项目需要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要求执行。该3宗地所在区域位于海南生态智慧新城起步区(软件园二期),该区域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节能专项报告》、《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区域评估,需要按照以上区域评估结果进行相关指标的落实。

  (四)27010-202128、27010-202129、27010-202130号等3宗地出让控制标准符合《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2018〕7号)的要求,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价款),年度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年,年度产值不低于450万元/亩/年,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拍卖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该3宗地块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生态软件园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动工后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投入使用。超出出让合同的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出让金百分之二十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

  (十)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电话:0898-36500012、67629052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0日


标签: 地块 建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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