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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美庐二期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的公示
来源:乐居买房2022-01-05 10:43:31

  乐居买房讯    近日,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布关于东方美庐二期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的公示。该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于2020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9007202000159号),总建筑面积19712.62㎡。

  原文如下: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东方美庐二期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的公示

  东方九龙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的东方美庐二期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该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于2020年9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9007202000159号),总建筑面积19712.62㎡。其中,1#商业楼建筑面积6422.31㎡,15层/1栋;2#商业楼建筑面积3880.65㎡,地上6层,地下1层;3#商业楼建筑面积6358.6㎡,15层/1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051.06㎡。根据规划竣工测绘报告成果,该项目实际完成总建筑面积19712.15㎡。其中,1#商业楼建筑面积6422.3㎡,15层/1栋;2#商业楼建筑面积3881.23㎡,地上6层,地下1层;3#商业楼建筑面积6357.56㎡,15层/1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051.06㎡。建筑面积符合原审批的设计条件要求,经我局现场查勘,容积率、建筑密度、高度、色彩等指标基本符合原审批的要求。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核实情况进行公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群众及项目周边的单位如对东方美庐二期项目规划核实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逾期视为同意。公示期满后,我们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根据有关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一、公示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公示地点: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现场公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fsxzspfw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东方市东海路东2巷1-1号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邮政编码:572600。

  四、详情咨询电话:0898-25523163,联系人:唐先生、符先生。

  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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